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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预防控制工程造价“三超”

作者:青岛工程造价 更新时间:2020-07-25 浏览次数:2071

我国建设工程造价“三超”现象长期存在,概算超估算、预算超概算、决算超预算的"三超"现象,严重困扰着建设工程投资效益的管理。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步建立和发展,工程造价管理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如何采取有效措施,使工程造价管理尽快步入规范化、系统化、法制化的轨道,是一项紧迫的任务。

如何控制投资决策阶段的“三超”问题

1.投资决策是工程造价“三超”的根源。正确的决策是建设项目评估和后续项目实施的关键。造价人员应收集基础资料,认真分析资料的准确性和可靠性,确保投资预测和经济分析的准确性。

2做好优化方案,造价人员应与设计人员密切配合,运用动态分析法对多个方案进行技术经济比较。通过方案优化,使工艺流程尽可能简单,设备选型更加合理,从而达到控制工程造价的目的。

3.推行限额设计,造价人员应从经济角度参与设计阶段的全过程管理,为设计人员提供有关的经济指标,使概算更加合理,克服工程造价的“三超”。

 

如何控制施工阶段的“三超”

1注意施工合同的签订:现阶段造价管理的关键是确定施工合同中的经济合同条款,主要包括正确选择施工合同类型、明确工程造价计价条款和认真审查施工合同。

2加强材料设备价格管理:人工、材料、施工机械设备价格是工程计价的依据。人工日单价、材料单价、施工机械台班单价根据项目所在区的材料来源和当地的技术经济条件确定。

对此,要积极加强工程材料价格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分析,在材料调查中注意同一材料的不同产地、运输方式和材料价格。

在工程招标的同时,要对主要材料进行招标,选择优质、低成本的材料,通过调查和信息发布,不断积累和分析相关数据,掌握材料市场变化规律。

3.严格控制工程变更和签证:要做好招标管理工作,将施工招标的中标价格控制在批准的设计预算内;加强合同管理,充分发挥中标价格对结算价格的约束力;建立严格的设计变更制度签证审批制度,杜绝不负责任的设计变更和“先工作后变更,后计算”的现象。

 

如何控制决算阶段的“三超”

1.做好竣工结算资料的收集:工程竣工后,竣工结算的审核是工程造价控制的最后一个环节。为做好工程建设过程中各方面结算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主要包括工程计量、计价依据、签证、会议纪要等结算资料,审计依据的落实和完善是为了改善竣工结算审核的条件。

2.竣工结算价格合理风险承担:按照国际惯例,采用调值公式对竣工结算价格进行合理风险分担。即在合同条款中明确双方约定的调整因素,明确哪些价格可以浮动,在多大程度上可以约定调整。

一般来说,工程造价控制涉及工程建设的方方面面,与工程建设全过程的各个环节密切相关。控制工程造价不仅是领导者和工程技术人员的责任,也是每一个工程建设参与者的份内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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